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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2)內著字第8222219號

令函日期: 82-09-10
令函案號: 台(82)內著字第8222219號
令函要旨: 貴律師函請釋示著作權法相關疑義一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復 貴律師八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八十二)辰函字第○八○八七號函。
二、來函所詢問題(一)、(二)有關舊法(即七十四年七月十日修正施行之著
作權法)時期圖形著作之重製問題檢送本部七十五年一月十三日七十五台內
著字第三七六四九四號、七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台(七十八)內著字第七
五七一八九號函影本各一份請參考。有關八十一年六月十日修正公布之著作
權法施行後美術著作之重製、改作等問題檢送本部八十一年十二月八日台(
八十一)內著字第八一二四二七六號函影本一份請參考。至來函說明(三)所
詢將新法上之圖形著作從平面製成立體,是否屬於重製一節?檢送本部八十
二年六月五日台(八十二)內著字第八二一二二一六號函影本一份,請參考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0200 著作權法第2條 本法主管機關為經濟部。 著作權業務,由經濟部指定專責機關辦理。
01007400 著作權法第74條 (刪除)
01007500 著作權法第75條 (刪除)
  • 發布日期 : 82-09-1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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