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台(82)內著字第8232697號

令函日期: 82-12-22
令函案號: 台(82)內著字第8232697號
令函要旨: 台端函詢於國內購買的原版程式磁片、錄音帶、CD等,應依何程序辦理登記
後可帶往國外之疑義乙案,復請查照。
說明:
一、復 台端八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函。
二、關於所詢於國內購買的原版程式磁片、錄音帶、CD等,應依何程序辦
理登記後,始得帶往國外一節,查著作權法並無相關規定,先予敘明。至其
輸出應否辦理登記,非本部職掌,請逕洽主管機關經濟部國貿局。
三、檢還附郵票信封一紙,並檢送著作權法及認識著作權第一、二冊各一份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0500 著作權法第5條 本法所稱著作,例示如下: 一、 語文著作。 二、 音樂著作。 三、 戲劇、舞蹈著作。 四、 美術著作。 五、 攝影著作。 六、 圖形著作。 七、 視聽著作。 八、 錄音著作。 九、 建築著作。 十、 電腦程式著作。 前項各款著作例示內容,由主管機關訂定之。
  • 發布日期 : 82-12-2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0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