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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9880號

令函日期: 84-05-31
令函案號: 台(84)內著會發字第8409880號
令函要旨: 所詢著作權法相關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 台端八十四年五月十七日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
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又關於著作之例示,著作權法第五條第一項各
款著作內容例示分別著有明文;依來函所附人事徵募廣告觀之,其似屬上揭
條文規定之著作。
三、復按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影印亦屬重製之方式之一(著作權
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款參照),前述人事徵募廣告既屬著作,
則所詢各該以影印方式加以利用之情形,除合於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
十五條之規定(即合理使用)外,均應徵得各該著作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之
人之同意。又著作權侵害之認定,係屬司法機關之權責,有無著作權侵害,
仍應於發生爭議時,由司法機關依具體個案事實調查認定之,併予說月明。
四、隨文檢附著作權法暨其施行細則、認識著作權第三冊。又 台端對本案
如仍有著作權法之相關疑義,請逕洽本會第一組:(○二)三五六五四二二
  • 發布日期 : 84-05-3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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