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88)智著字第88001832號

令函日期: 88-04-17
令函案號: (88)智著字第88001832號
令函要旨: 貴公司函詢利用0204付費電話進行點歌活動,歌曲播放方式是否需申請公播
權乙案,復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 貴公司八十八年二月二十二日可可(函)第00六八號函辦理

二、按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接收
訊息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
達著作內容。由原傳播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或無線電將原播送之聲
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同條項第四款規定:「公眾:指
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
」,貴公司前揭函所述0204付費電話系統使用國內各唱片公司出版之
歌曲,供不特定之社會大眾撥打特定之0204付費電話號碼收聽,屬互
動式傳輸方式,尚不符合前述公開播送之行為。
  • 發布日期 : 88-04-1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140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