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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40902

令函日期: 104-09-02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40902
令函要旨: 一、影片係著作權法所稱之視聽著作,依著作權法第34條規定,其著作財產權存續至公開發表後50年。所詢1930年Movietone News拍攝的新聞片段,因已於1930年公開發表,至今已逾50年之保護期間,即不再享有著作權而為公共財產,除不得侵害其著作人格權外,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不涉及侵害著作財產權之問題。因此,您得逕行公開上映該影片,無需再得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二、以上說明,請參考著作權法第34條、第42條、第43條之規定。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3400 著作權法第34條 攝影、視聽、錄音及表演之著作財產權存續至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前條但書規定,於前項準用之。
01004200 著作權法第42條 著作財產權因存續期間屆滿而消滅。於存續期間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同: 一、 著作財產權人死亡,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國庫者。 二、 著作財產權人為法人,於其消滅後,其著作財產權依法應歸屬於地方自治團體者。
01004300 著作權法第43條 著作財產權消滅之著作,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 發布日期 : 104-09-02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4-10-05
  • 瀏覽人次 : 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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