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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件1080920b

令函日期: 108-09-20
令函案號: 電子郵件1080920b
令函要旨:

一、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之規定,外國人著作如係屬WTO會員國國民之著作,在我國自可受我國著作權法(下稱本法)保護。因此,所詢迪士尼的小美人魚主題歌曲,因未逾我國著作財產權保護期間(著作權法(下稱本法)第30-35條參照),屬受本法保護之著作,合先敘明。 二、您為參加動畫比賽,於自己的動畫影片中,放入上述他人已錄製的歌曲作為配音(配樂),並上傳至網路,涉及音樂著作(詞、曲)及錄音著作(錄有聲音之唱片)之重製、公開傳輸;而如係另外找人配唱歌曲後上傳網路,仍涉及音樂著作(詞、曲)的前述利用行為,除符合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所定合理使用之情形外,原則上應先徵得各該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可能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而有民、刑事責任。 三、有關查詢國外音樂著作、錄音著作之權利歸屬狀態及授權事宜部分,詳細聯絡資訊請參考本局網站「音樂/錄音著作集體管理團體管理資訊」(路徑:本局首頁/著作權主題網/主題專區/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音樂著作集管團體整合查詢)。 四、 因著作權係屬私權,在具體個案中,就著作之利用上有無構成侵害等,如有爭議,仍應由司法機關調查具體事實認定之。

  • 發布日期 : 108-09-2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3-27
  • 瀏覽人次 : 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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