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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080009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爭議調解辦法第9條
中文條文: 調解程序由調解委員於著作權專責機關指定之處所行之,得不公開。
前項調解委員雖僅一人出席,亦得進行調解。
調解委員對於調解事項涉及本身或其同居家屬時,經當事人申請,應行迴避。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3-05-05
  • 瀏覽人次 :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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