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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110022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施行細則第22條
中文條文: 申請製版權取得登記,應由製版人為之。

申請製版權讓與、專屬授權、處分之限制或製版權質權登記,應由權利人為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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