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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110014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施行細則第14條
中文條文: 前六條之登記,得同時或分別申請之;如由同一申請人同時申請者,其著作樣本及主管機關指定之著作內容說明書僅須檢具一份;其證明文件相同者,亦同。

業經著作權登記而再申請登記者,著作樣本、著作內容說明書及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得減免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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