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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01009602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96條之2
中文條文: 依本章科罰金時,應審酌犯人之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如所得之利益超過罰金最多額時,得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智著字第10516001310號 民國105年3月8日
電子郵件920731a 民國92年7月31日
電子郵件920724 民國92年7月24日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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