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150012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12條
中文條文: 具備章程所定會員資格者申請入會,集管團體不得拒絕。
會員得隨時退會。但章程限定於業務年度終了或經過預告期間後始准退會者,不在此限。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48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