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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爭議之問題說明

 有關碩、博士論文著作權歸屬爭議之問題說明

近年來我國碩、博士學生人數不斷增加,有關碩、博士論文所生之著作權爭議也日趨增多,亦即碩、博士學生與其指導教授之間,就其所完成論文之著作權,應歸屬何人取得,有必要作進一步釐清。按碩、博士學生所撰寫之論文,如指導教授僅為觀念之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論文之著作人,並於論文完成時,即享有該論文之著作權。如指導教授不僅為觀念的指導,且參與內容之表達而與學生共同完成論文,且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則為共同著作,學生與指導教授為論文的共同著作人並共同享有著作權,此等共同著作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的行使,即應取得學生與指導教授之共同同意後,始得為之。就實務上而言,在學生完成論文的過程當中,如指導教授除了指導外並參與論文完成者,則此時論文著作權應如何歸屬、如何行使,即易生爭議。為避免此爭議,智慧局建議,學生與指導教授可事先就論文著作權之歸屬及事後權利行使方式,包括論文應如何公開發表、發表時應如何標示著作人姓名、論文事後可作何種修改以及未來應如何授權他人利用等事項,達成協議。或亦可由學校、教育主管機關就此等問題訂定一特別規範,使學生與指導教授均能有所遵循,以適當解決此等爭議問題。

  • 發布日期 : 103-02-17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4-08-17
  • 瀏覽人次 : 7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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