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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無線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之審議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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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

發文字號:智著字第11210010430號

 

主旨:公告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申請人)申請撤回對社團法人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無線電視台之概括授權公開播送使用報酬費率」之審議案,本局業已同意,故審議程序終止。

依據:依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112年6月7日「撤回審議申請書」辦理。

公告事項:

一、詳如主旨。

二、旨揭使用報酬率審議案無其他參加人申請審議,併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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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12-06-13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12-06-13
  • 瀏覽人次 : 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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