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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成果報告

為建立國人尊重智慧財產權之觀念,本局106年度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工作,運用宣導說明會、巡迴講座服務、網路社群、電視、廣播媒體等方式,針對政府機關、文化創意產業、網友及中小企業等對象廣為宣導,並整理各種授權資訊供各界瞭解利用,對提升產業及社會大眾尊重他人著作權意願,以及對著作權的認知極有幫助。全年度具體成果如下:

一、系列宣導說明會

(一)「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巡迴講座
本局持續結合國內智慧財產權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保護智慧財產權服務團」,隨時配合各界需求,深入各地辦理專業講座服務,詳細解說智慧財產權法令規定,並提供智慧財產權實務的意見諮詢。本項活動本年度共計辦理205場次,參與人數達12,188人,透過與法律專家面對面交流互動,即時解決參與者之智慧財產權疑義。

(二)特定主題說明會
針對文創業者、中小企業、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等著作利用人,於北、中、南部舉辦特定主題說明會共計16場次,參與人數達1,438人。

  1. 「新媒體產業著作權說明會」3場次:
    為使各界瞭解運用新媒體與技術(如即時通訊、手機直播、VR及OTT等)涉及之著作利用行為以及相關著作權規範,首場特別邀請跨視代科技公司行銷總監分享VR/AR的實務應用,共計323人與會。
  2. 「文創產業著作權座談會」4場次:為使文創產業業者對智慧財產權觀念有更深入之瞭解,針對「文創產業之著作權保護與救濟」、「表演藝術與著作權實務應用」及「文創商品產銷之著作權案例剖析」等議題,安排相關文創領域之業界知名人士與專業著作權律師一同擔任講座,分別針對各該產業之著作利用、歸屬及授權契約實務加以介紹,計有國立故宮博物院、北美智權報、蘋果耿映像、春水堂科技娛樂公司、聯合報、時藝多媒體、朱銘文教基金會、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台灣電視公司、誠品公司等文創產業業者參與,共計288人與會。
  3. 「政府機關辦理業務所涉著作權問題說明會」6場次:為使政府部門在利用新技術、既有文宣管道與活動宣導的同時,更清楚瞭解著作權法相關規範,今年度針對「公務運用新媒體與技術(如Facebook,手機直播)、日常公務所涉著作權(如教育訓練、出版刊物)」,以及「委外辦理業務(如微電影、短片製播、海報設計、辦理實體活動/競賽之著作權歸屬)所涉著作權」於北中南各辦理3場次說明會,共計584人與會。
  4. 「數位出版著作權說明會」1場次:現今著作的出版除了文字及圖案,可能還包括音樂、影像等其他著作類型的利用,本說明會針對各項著作權利加以解說,使與會者對授權過程有更清楚的了解,計有90位出版業人士參與。
  5. 「圖書館著作權說明會」2場次:為使從業人員瞭解進行紙本或數位化重製、提供讀者遠距服務或館際合作過程涉及之著作權法規定,特辦理此說明會針對圖書館常見著作權問題加以解說,共計153位圖書館從業人員參與。

(三)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整體活動滿意度平均高達97.5%,9成以上參與者表示對著作權的認知程度有所提升,認為相關著作權觀念的建立對工作/生活上有所幫助,並有9成以上參與者瞭解「網路上設定為公開之圖(影)片不代表可以隨意利用」、「並非註明出處即為合理使用」,可見宣導頗具效益。

活動花絮:新媒體產業著作權說明會新媒體產業著作權說明會1文創-著作權保護與救濟座談會文創-著作權保護與救濟座談會1文創-表演藝術與著作權實務應用座談會文創-表演藝術與著作權實務應用座談會1文創商品產銷之著作權案例剖析文創商品產銷之著作權案例剖析1政府機關辦理業務所涉著作權問題說明會數位出版著作權說明會圖書館著作權說明會

二、校園深耕---校園智慧宣導團:

從小培養國人智慧財產權正確知識,一直是本局教育宣導的重點工作之一,為了讓全國中小學校學生能夠輕鬆吸收教材內容,本活動以活潑的團康、短劇方式從事智慧財產權教育宣導:

(一)本活動結合29所大學校院法律性及服務性社團152位學生共同組成「校園智慧宣導團」,於5月至11月巡迴100所中小學(高中12所、國中23所、小學65所),以戲劇表演及有獎徵答等方式進行教育宣導,藉由生動活潑的學習氣氛,使小朋友對著作權保護有更深刻的印象,參與學生達20,265人。

(二)經宣導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國小學生有87.8%知道從網路下載音樂並播放給很多同學聽會違反著作權法;國中學生有86.3%知道未經著作權人授權,任意將他人的音樂上傳網路與朋友分享會侵害他人著作權;高中生有89.4%的同學知道利用P2P軟體將上映中的影片上傳至網路供人觀看,是一種侵害著作權的行為,顯示此種宣導活動對於灌輸中小學生認識智慧財產權是有幫助的。

活動花絮:校園智慧宣導團1校園智慧宣導團2

三、網路著作權宣導:

(一)持續經營「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

  1. 本局「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之粉絲數,累計已達到30,698人(較去年增加3,396人),社群本年度除持續廣宣本局之相關訊息、著作權授權資訊及影音動畫外,另上傳著作權相關之時事、節慶活動及各地展覽等相關訊息共計273則。
  2. 針對各個熱門著作權議題及新興之網路利用著作行為,編製生動有趣的影音懶人包、街頭訪問、生活短劇及網路名人直播等影片共16篇,並上傳粉絲團及Youtube、Viemo、Dailymotion等熱門影音平台廣為宣導,提升民眾之著作權觀念,並吸引民眾加入、關注本局社群。
  3. 舉辦【原創去哪兒?】、【相揪挺原創】、【原創交想曲】、【原創找一找】、【原創隨堂考】及【原創隨堂考Part2】等6項網路有獎活動,持續擴大宣導粉絲團曝光度,藉由網路活動邀請民眾一同發揮創意,響應保護著作權,活動總計觸及50,124人、9,995人按讚。

(二)回應網友網路上之著作權疑義:

為回應民眾各項著作權疑義,本年度開放網友在「原創我挺你」Facebook社群提出著作權問題,同時主動至各大社群、論壇等網站平台蒐尋民眾提出之著作權相關疑問,並在本局社群定期張貼由專業律師回應之解答,計達72則。

活動花絮:「原創我挺你主視覺」、「短片-著作權報你知」、「網路名人直播」、「網拍照片使用要小心」及「小心來路不明的影片(BT載點篇)」

五、製作宣導短片及整合運用電子及平面媒體推廣宣導:

(一)製作「網路直播必知的著作權 (國、台、客語版)」30秒 & 120秒宣導短片
運用國內六家無線電視台託播429檔次,另上傳YouTube、Facebook、Xuite、Yam天空部落、instagram、Vimeo等知名影音平台廣為宣導,並於行政院全國21處LCD多媒體電子看板強力播送,期強化民眾建立網路著作權利用之正確觀念。

(二)廣播:
運用廣播媒體加強宣導著作權觀念,將「禁止網路非法下載---音樂、影片及文章」30秒廣播廣告(國、台及客語版)於4月份運用全國29家廣播電台,連續播出2,355檔次,推廣國人建立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正確認知。

(三)捷運車廂內橫幅廣告:
為避免網路侵權行為遏止產業創新,製作以「支持合法網站」及「直播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授權」為主題之2款宣導海報,於11月間運用台北捷運車廂內橫幅廣告,於淡水信義線、松山新店線、板南線及中和新蘆線等四線列車車廂橫幅刊登連續1個月,觸達千萬乘客人次以上,有效加強民眾尊重保護智慧財產權之印象。

宣導短片欣賞:「網路直播必知的著作權」(國語) (臺語) (客語)

宣導海報:「支持合法網站」及「直播利用他人著作應取得授權」等

七、其他:

(一)為落實為民服務,將本年度有關著作權之重要解釋共計259筆,上傳本局網站/著作權/著作權資料檢索專區,便捷各界隨時檢索及參考運用。

(二)於本局網站設立「著作權宣導活動專區」,將年度宣導活動訊息、各場次說明會講義教材整理供各界參考利用。

  • 發布日期 : 107-06-0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11-09
  • 瀏覽人次 :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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