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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9.29 公告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等3家廣播電台協會及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無線廣播電台營利性電台之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案

主旨:公告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等3家廣播電台協會及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無線廣播電台營利性電台之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等3家廣播電台協會及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
公告事項:
一、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等3家廣播電台協會及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之使用報酬率項目如下:
無線廣播電台營利性電台之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
以前一年度營業收入之0.85%計算。但最低不得少於下列金額:
(一)甲類調頻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5萬元。
(二)乙類調頻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20萬元。
(三)丙類調頻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120萬元。
(四)甲類調幅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5萬元。
(五)乙類調幅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10萬元。
(六)丙類調幅廣播執照:每一頻道每年60萬元。
(七)單曲授權(限已確認使用曲目者):
以每首每次各新台幣7,200 元計算。
二、本件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等3家廣播電台協會及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於99年10月31日前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

相關檔案:中華民國廣播商業同業公會及中華民國民營廣播電台聯合會申請審議之事由│中華民國台灣中功率調頻廣播電台協會申請審議之事由│神農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本案全體申請人名單

  • 發布日期 : 99-09-29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3-03
  • 瀏覽人次 :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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