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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0.21 公告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購物頻道及有線電視台之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案

主旨:公告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購物頻道及有線電視台之公開播送使用報酬率案。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25條第2項規定及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使用報酬率審議申請書。
公告事項:
一、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申請審議社團法人台灣音樂著作權協會(TMCS)之使用報酬率項目如下:
(一)購物頻道(包含以有線或衛星傳輸均屬之):
1、年金制:以前一年度營業毛利30%之1%計算。
2、單曲制:
(1)節目音樂:以每首每次10,000元計算。
(2)廣告音樂:以每首每次50元計算。
(二)有線電視台(系統業者):
1、年金制:以前一年度收視費及廣告收入合計總額之0.5%計算;或以每一訂戶每年30元計算。
2、單曲制:
(1)節目音樂:每1000訂戶以每首每次300元計算。
(2)廣告音樂:以每首每次30元計算。
二、本件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詳如附件。
三、對本公告申請案內容有相同利用情形之利用人如欲參加本案,請於99年11月15日前備具書面理由及相關資料,寄送本局(地址:台北市辛亥路2段185號3樓)表明參加申請審議之請求。

相關檔案:陽明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雙子星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群健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大屯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永佳樂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紅樹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審議之事由│本案全體申請人名單

  • 發布日期 : 99-10-21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3-04
  • 瀏覽人次 : 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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