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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利的雜誌或書刊,因內容需要而翻拍已公開且流傳已久的電影劇照或海報,是否仍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

流傳已久的電影劇照、海報其著作財產權期間是否已屆滿而成為公共財產,請參考著作權法有關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及過渡期間及回溯保護的規定;如該劇照、海報著作財產權期間已消滅,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之;如該劇照、海報的著作財產權期間仍在存續中,則除合於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的情形外,應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後,始得加以翻拍。(§30~§34、§44~§65、§106、§106之1)
  • 發布日期 : 97-04-14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1-07-12
  • 瀏覽人次 :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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