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CPTPP)

一、為配合我國推動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前身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之政策,由於對於具商業規模著作權侵害之職權起訴制度為該協定所明定,同時為因應網路侵權問題,爰擬具「著作權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非法數位重製、散布及公開傳輸改為非告訴乃論罪,且定有門檻要件,鎖定侵權情節重大之行為;又施行日期係因應我國加入CPTPP之時程,由行政院定之。

二、本草案前於105年8月11日經行政院會審議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後又有立法委員高志鵬等人於107年4月,將CPTPP凍結TPP議題之條文刪除後提出修正草案,修法內容與行政院版相同,並於4月18日由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完成審議,現因立法院第9屆立法委員屆期未續審,須再送請立法院審議。

  • 發布日期 : 109-07-20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7-20
  • 瀏覽人次 : 1516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