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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86)內著會發字第8615179號

令函日期: 86-10-18
令函案號: 台(86)內著會發字第8615179號
令函要旨: 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函詢「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審計準則公報」之著作權
疑義乙案,緣事涉貴會業務,爰請惠示卓見,俾憑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八十六年十月三日(86)會總字第三九七號函辦理。
二、按台灣省會計師公會前函提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及「審計準則公報
」係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接受貴會之委託研擬修訂,
並發布後供有關單位與會計師使用,則上述公報是否係屬著作權法第九
條第一款所定之法律、命令或公文即有疑義,爰請惠示卓見。
相關法條 法條名稱 法條條文
01000400 著作權法第4條 外國人之著作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本法享有著作權。但條約或協定 另有約定,經立法院議決通過者,從其約定。 一、 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首次發行,或於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首次發行後三十日內在中華 民國管轄區域內發行者。但以該外國人之本國,對中華民國之著作,在相同之情形下,亦 予保護且經查證屬實者為限。 二、 依條約、協定或其本國法令、慣例,中華民國人之著作得在該國享有著作權者。
  • 發布日期 : 86-10-18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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