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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010070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法第70條
中文條文: 依前條規定利用音樂著作者,不得將其錄音著作之重製物銷售至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外。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電子郵件1010420b 民國101年4月20日
電子郵件941115B 民國94年11月15日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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