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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條

法條號碼: 15001500
法條名稱: 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15條
中文條文: 集管團體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機關。
集管團體董事會設置董事不得少於三人,由會員大會就會員中選任之。
集管團體監察人由會員大會就會員中選任之;監察人中至少有一人,應在國內有住所。
第六條規定,於董事及監察人準用之。
相關解釋令函 令函日期
智著字第09900101820號 民國99年11月9日
  • 發布日期 : 102-02-25
  • 發布單位 : 著作權組
  • 更新日期 : 102-02-25
  • 瀏覽人次 :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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