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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8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8月

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十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
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
一、以外文本提出申請時,中文本、委任狀或規費的補正期間為多久?是否可以申請延展?
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作為專利申請人?
三、已於市場公開販售之產品是否還可以申請設計專利?
四、申請新型專利時主張中國大陸之專利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優先權證明文件之補正期間為多久?
五、向智慧局申請取得之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存取碼(Access-Code)是否可以沿用?於其他國家申請專利時是否可以使用?
六、設計專利是否可以申請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
七、申請時已聲明不公開發明人姓名,在取得專利後領取專利證書時,若不想於專利證書上記載發明人姓名,是否需要再次簽署不公開發明人姓名聲明書?
八、申請電子專利證書,其公告時間是否會與申請紙本證書不同?
九、原本為3人共有之專利權,其中1人若要拋棄其應有部分,是否需要申請讓與?
十、專利法第98條規定之「專利物上應標示專利證書號數」,其標示是否有一定之格式?

  • 發布日期 : 112-08-15
  • 發布單位 : 專利一組
  • 更新日期 : 112-08-15
  • 瀏覽人次 :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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