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利布告欄
1
因應本局組織改造進行資訊環境調整,機關網站及智慧財產權E網通電子申請相關服務將於112年9月25日(一)下午5時30分至11時30分暫停服務。
資訊室配合本局組織改造進行資訊環境移轉作業,本局機關網站及智慧財產權E網通電子申請相關服務將於112年9月25日(一)下午5時30分至11時30分暫停使用,造成不便之處,敬請見諒。又相關作業若提前完成,則逕予恢復服務,不再另行公告。2
本局建置專利申請案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資料庫,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專利一組有鑑於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對於申請人得否主張國際優先權影響甚鉅,為維護申請人權益,亦避免申請人檢附錯誤文件作為優先權證明文件,特於本局網站建置「專利申請案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資料庫」專區,收錄近年常見之各國優先權證明文件首頁範例及各項非優先權證明文件之錯誤範例,希冀能提供申請人參考,以協助其檢視取得之文件是否為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資料庫收錄近年來較為常見之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保留封面頁不含專利案具體內容,去除其識別化資料,並增附非優先權證明文件之範例同時標註應注意事項以供申請人參考。各界先進如對專利申請案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範例資料庫有任何疑義或指教,歡迎與本局聯絡。聯絡方式:(02)2376-7211 邱先生3
112年9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何謂優先權? 優先權分為幾類?二、專利權人為公司,若被併購後,其專利權應如何處理?三、任何人是否都可以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專利權人是否如何知道自己的新型專利有技術報告的申請?四、如何領取專利證書?相關費用應如何繳納?五、領取之專利證書名字若有錯誤時,應該如何處理?六、如何申請面詢?是否所有面詢均會受理?七、智慧財產局只接受紙本的正本國際優先權證明文件嗎?八、原設計案已核准審定,可否申請衍生設計?九、專利權最後一年之年費雖不滿一年,是否仍要繳交一年之年費?十、國際優先權之主張有何限制?4
公告「設計專利之說明書及圖式製作須知(112年9月版)」,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一、本次改版係鑒於設計專利申請檢送六面視圖已於2020年基準修訂時鬆綁,為因應設計專利申請之圖式多樣化,援作改版更新並酌修部分內容。二、本次更新重點係針對部分圖例、範例及敘述內容作修正。(如劃線本第5、20、25、26、29、34至37、41、43 至45、57至58、67至69、81至85頁...標註處)5
112年7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統計
資訊室112年7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比率為90.12%,其中專利比率為90.25%,去年同期相比提升3.11%,商標比為90.02%,與去年同期相比提升1.82%。 1. 2023年7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台灣國際、聖島、台一、冠群、聯誠、東大、團隊、華鼎、北美、亞太、德律、廣流、先智、長江、萬國、賽恩倍吉、宏景。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等等。(2) 商標:聖島、台一、理律、金銳、台灣國際、博仲、歐格、碩品、國際、連邦、聯合、洪鳳儀、亞律、勤業、長江、亞太、趙燕芳、大東、世界、照華。備註:以收文數量所占比率統計,包含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2. 2023年7月新申請案電子申請前20大事務所/代理人(1) 專利:理律、將群、連邦、聖島、台灣國際、台一、冠群、聯誠、團隊、文彬、北美、巨群、東大、法如、長江、華鼎、廣流、先智、冠德、萬國。(2) 商標:聖島、台一、金銳、歐格、亞太、碩品、理律、亞律、姚漢婷、台灣國際、連邦、大東、照華、世界、先凱、張韻梅、立群、德米、萬箖、飛翔。3. 2023年7月新申請案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1) 專利: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95.45%,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3.79%。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2) 商標:新申請案透過代理人申請比率約為82.27%,其中使用電子申請比率約為95.31%。備註:代理人電子申請比率=代理人電子申請件數/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代理人申請比率=代理人全部申請件數/全部申請件數4. 專利新申請案各身分別申請件數(含電子及紙本申請):(1) 透過代理人申請:(2) 申請人自行申請:5. 近三個月電子申請件數前3大申請人(自行申請):備註:以總收文數量統計,包含專利、商標之新申請案、後續來文、繳納年費、繳納年證費、閱卷、繳納註冊費(一期、二期、全期)、閱卷、補換發註冊證等等。6
「可快可慢/動靜皆宜」設計專利加速審查與延緩審查(修正)於112年9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為考量設計專利申請人申請策略、專利布局及專利商品化時程,本局將於112年9月1日推出設計專利多元化審查服務,其中包含受理加速審查申請,並同步調整設計專利延緩審查期間,歡迎各界多加運用。一、設計專利加速審查申請人只要符合下列三種事由之一者,在備齊相關文件後2個月內即可收到審查結果通知。 (一)第三人商業實施 (二)所請設計獲得國內外著名設計獎項 (三)新創企業之設計專利申請案二、設計專利延緩審查不論申請案有無主張優先權,延緩審查期間一律改為申請日後一年內。7
智慧財產局「專利申請文件輔助偵錯系統」教育訓練開課了,歡迎踴躍報名!
專利一組為協助申請人(代理人)減少申請上文字的錯誤,根據專利法相關規定進行專利文件上的檢查,並提供錯誤提醒,使申請文件能符合專利法及專利法細則相關規定,進一步提升申請人(代理人)處理申請案件的品質及效率,減少與智慧財產局公文往返的時間,創造雙贏局面。 由本局所開發「專利申請文件輔助偵錯系統」可望達成上述目的,該系統可依據摘要、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各部分文字內容進行檢查,主要以形式上的問題為檢查的重點,為使申請人(代理人)儘速熟悉該系統操作及使用方式,將於9月13、27日(三)下午2至5時於本局18樓大禮堂舉辦2場次教育訓練,歡迎踴躍報名參加(報名資訊如下相關連結)。8
本局「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各界提問及處理情形,歡迎參考
國際事務及綜合企劃組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已於7月24日、26日、31日,及8月1日、8日在臺中、新竹、臺南、高雄及臺北辦理完畢,共計354人次參加。本次座談會中各界對專題內容及本局業務提問意見計41則,本局處理情形已彙整於「112年度智慧財產權業務座談會意見及處理情形彙整表」,歡迎各界參考。9
本局智權知識連載漫畫《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更新至第6話,歡迎各界至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閱覽!
資訊室為促進各界對智權知識與實務應用觀念之瞭解,本局以「中小企業智權管理」為主題製作連載漫畫系列《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將職場上的實務智權議題,化為輕鬆的日常職場劇,自去(111)年8月正式出刊,111年累計發行5話。本(112)年將持續發行6至10話,本(8)月份《一人部門的IP日常手札》連載漫畫已更新至第6話,歡迎各界至本局產業專利知識平台(iPKM)閱覽或下載分享。故事大綱:在IP部長的幫助下,公司終於找到有潛力的市場切入點,全新的技術構想橫空出世!但安排好的研發計畫,竟爆出技術缺口,讓已經砸重本參加展會的新思精機陷入經營危機!?而這也將成為與某位企業家接觸的契機…生意做越大,問題就越多的IP日常劇場第6話。10
本局「舊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自即日起終止服務,若有相關線上繳費需求,請多加利用新版系統。
資訊室為提升規費線上繳納作業便利性,本局已於111年開放「新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對外服務,提供我要繳費(提供各款項合併繳費)、繳費須知、繳費資訊查詢、專利年費試算及電子收據查詢功能,以及應繳規費資訊、紙本送件線上繳費、申請約定扣繳帳戶、定期扣繳設定、信用卡線上繳費等多項全新功能,並支援跨瀏覽器及行動裝置。截至112年7月新版系統使用率已達89%,本局97年上線之「舊版規費線上繳納系統」將自即日起關閉不再對外服務,歡迎您使用新版系統進行線上繳費,如需要協助或有任何建議,可洽詢電子申請客服專線(電話:02-81769009、信箱:tipoeservice@tipo.gov.tw )。11
112年8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十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以外文本提出申請時,中文本、委任狀或規費的補正期間為多久?是否可以申請延展?二、分公司是否可以作為專利申請人?三、已於市場公開販售之產品是否還可以申請設計專利?四、申請新型專利時主張中國大陸之專利申請案為優先權基礎案,優先權證明文件之補正期間為多久?五、向智慧局申請取得之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存取碼(Access-Code)是否可以沿用?於其他國家申請專利時是否可以使用?六、設計專利是否可以申請加速審查(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AEP)?七、申請時已聲明不公開發明人姓名,在取得專利後領取專利證書時,若不想於專利證書上記載發明人姓名,是否需要再次簽署不公開發明人姓名聲明書?八、申請電子專利證書,其公告時間是否會與申請紙本證書不同?九、原本為3人共有之專利權,其中1人若要拋棄其應有部分,是否需要申請讓與?十、專利法第98條規定之「專利物上應標示專利證書號數」,其標示是否有一定之格式?12
公告「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英譯版
專利三組一、「專利審查基準」第二篇發明專利實體審查「第1章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本局業已完成英譯版,該英譯版可協助國際知識產權界對我國專利審查有關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的了解,並提升對外國申請人的服務。二、歡迎有興趣者至本局英文網站查詢。13
本局「智權資訊服務雲」自112年7月19日起提供「權證查詢系統」服務,歡迎各界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響應政府雲端政策及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本局自110年起推動「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運用公有雲打造雲端服務應用平台,規劃分年陸續導入智權開放資料、商標檢索、產業智權知識等服務,使外界能更快速且穩健地取得智權資訊,落實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電子化環境目標。本局已順利完成於公有雲建置「智權資訊服務雲」,並將「權證查詢系統」網站移轉至該平台運作,自即日起對外開放試行,希透過公有雲平台及雲端化技術,提升本局資訊服務之高可用性及擴充能力,歡迎各界多加利用。14
使用e網通列印繳費單或使用台灣Pay即日起可立即繳款,毋須再等待1至2個工作天,歡迎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提升規費線上繳納作業便利性,本局配合進行列印繳費單功能調整,提供繳費帳號可即時繳款機制,並自本(112)年7月19日起正式提供對外服務,改善原本須等待1至2個工作日才能繳費之限制。 即日起使用「e網通/規費線上繳納系統-我要繳費」、「e網通/商標線上申請系統-列印繳費單」或「E-SET/繳納規費-列印繳費單」等功能,即可透過產生的繳費帳號立即進行繳款,讓您能更方便快速地完成費用繳納,歡迎各界多加運用。15
產業專利知識平台推出本國發明與新型專利公告案件之圖式元件符號瀏覽功能,歡迎多加利用。
資訊室為便利瀏覽本國專利文獻時能更快速瞭解圖式中的元件符號與說明書中的元件符號說明間的對應關係,本局運用文字辨識技術,於產業專利知識平台(電腦版)新增本國發明與新型專利公告案件之圖式元件符號瀏覽功能,並即日起對外開放試用。主要功能介紹如下:雙欄瀏覽:點選圖式時,專利文獻和圖式將以雙欄方式同時呈現,可一邊閱讀專利說明書的內容,一邊切換所需觀看之圖式。圖式符號標示:圖式上若有辨識出來的元件符號會以藍色底標示,點選該標示就會顯示其對應之名稱。點選元件名稱顯示圖式位置:點選圖式下方的「圖式元件符號」並勾選「顯示全部元件」,即可列出所有元件符號,若點選元件名稱,能快速跳轉到對應的圖式並顯示其符號位置。16
112年7月份民眾電話詢問十大常見問題,歡迎各界參考利用!
專利一組為了擴大對外界諮詢專利程序相關諮詢問題的回應服務,本局從112年1月起將每月精選外界洽詢本局客服的10大問題及說明,並張貼於本局專利布告欄,以利外界參考利用,如有其他專利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局專利服務台,服務電話:(02)8176-9009。本月精選問題如下,詳細答覆請參閱檔案附件:一、在提出發明專利申請案實體審查請求的同時,可以一併請求PPH嗎?若同時需主動修正,請問如何辦理?二、我們有個專利已經核准,但專利的申請人是兩間公司共有,只有收到一張證書,若兩間公司如果都想要證書的話要怎麼辦?三、專利申請人為外國法人,現因申請人名稱變更,但主體沒變,請問如何辦理更名及需繳納多少規費?四、請問委任書有需要公證嗎?有規定撰寫格式嗎?五、專利年費繳納申請書上的虛擬帳號可以重複使用嗎?虛擬帳號超過繳款期限還能用嗎?是否會因受信者身分不同而拿到不一樣的虛擬帳號?六、智慧局認為申請案有不予專利事由,會給申請人說明的機會嗎?如果有說明的機會,有多長時間可以回應?可以延期嗎?七、請問新型的專利權期間多長?若專利權人逾期未繳年費超過6個月,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看到專利權消滅的資訊?八、申請專利時尚未補正委任書,後續補正時,委任書所簽署日期晚於申請日期可以嗎?另尚未補正委任書之前,代理人可以撤回該申請案嗎?九、想要增加或刪除發明人(新型創作人及設計人)時,但無法找到原來的發明人(新型創作人及設計人)簽署同意書,該怎麼辦?以及發明人(新型創作人及設計人)的順序可以調整嗎?十、申請人或發明人的姓名、名稱可以使用日、韓漢字或是簡體字嗎?17
本局 「臺韓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自112年7月1日起開放申請,歡迎各界多加使用!
資訊室為擴大臺韓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範圍,本局與韓國專利局於110年簽署合作備忘錄,將設計專利納入電子交換之適用範圍,經雙方完成系統開發及雙邊測試,將自112年7月1日起正式提供「臺韓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 透過本項服務可為設計專利申請人簡化跨國申請程序,節省申請人規費成本與紙本遞送時間,對專利審查作業加速進行亦有助益,請大家多加運用。18
公告修正「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並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專利一組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30日發文字號:智專字第11221003740號公告修正「設計專利申請書」、「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書」共2式及其申請須知,並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依據:專利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2項。公告事項:一、配合112年6月30日修正發布之臺韓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作業要點辦理,於旨揭申請書表之聲明事項增列電子交換方式之填寫欄位以利專利申請人使用。二、旨揭公告修正之專利申請表格,請至本局專利主題網依序點選「申請表單」 /「專利申請表格暨申請須知」下載使用。19
因應臺韓設計專利納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服務上線,公告本局相關電子申請表單更新內容。
資訊室配合臺韓設計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自112年7月1日起開放申請,為利申請人使用,本局於部分電子申請書表增列電子交換所需之填寫欄位(相關內容詳檔案下載),並自中華民國112年7月1日生效。 同時新電子申請系統(HTML2PDF/WORD增益集及E-SET)將於112年7月3日(一)上午8點30分後提供更新版本,屆時請開啟程式執行自動更新作業,或至智慧財產權e網通[案件申請]網頁下載安裝新版程式,完成程式更新後即可透過新電子申請系統申請電子交換事宜,歡迎各界多加運用。20
111年智慧財產局英文年報2022 TIPO Annual Report 發燒出版
資料服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