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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規費清單

序號 案 別 金 額
1 申請發明專利。申請改請為發明專利。發明申請分割。設計申請再審查。 3500
2 申請新型專利。申請改請為新型專利。新型申請分割。申請設計專利。申請衍生設計專利。申請改請為設計專利或衍生設計專利。設計申請分割。

3000

3 設計申請舉發。 8000
4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發明申請再審查(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合計在50頁以下且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
7000
5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800元。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依舉發聲明所載之請求項按項加繳,每1請求項加收800元。
800
6 發明申請實體審查、發明申請再審查,前二項其專利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摘要及圖式超過50頁者,每50頁加收500元;其不足50頁者,以50頁計。 500
7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請求項合計在10項以內者)。申請勘驗。
發明、新型申請舉發(適用依請求項數逐項舉發案)。
5000
8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其請求項超過10項者,每項加收600元。 600
9 發明申請舉發(適用專利權期間延長、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10000
10 發明申請延長專利權
新型申請舉發(適用專利申請人不適格或違反互惠原則之情形)。
9000
11 申請舉發案補充理由、證據。發明申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設計申請更正說明書或圖式。
新型更正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申請誤譯之訂正。
2000
12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面詢。 1000
13 以商業上之實施所必要,或適用支援利用專利審查高速公路加速審查作業方案,或所請發明為綠能技術相關者,申請加速審查者。 4000
14 申請變更申請人之姓名或名稱、印章或簽名。申請變更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或變更其姓名。
申請變更代理人。申請變更有關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變更事項者,每件300元;其同時申請變更二項以上者,亦同。
300
15 發明申請強制授權專利權。發明申請廢止強制授權專利權。 100000
16 申請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讓與或繼承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專利權授權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質權設定登記。
申請專利權質權消滅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塗銷登記。申請專利權信託歸屬登記。
2000
17 發明、新型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2500
18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專利年費,發明、新型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1700
19 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核准延展之專利權,每件每年年費 5000
20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發明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3800
21 發明專利年費第七年至第九年,每年 8000
22 發明專利年費第十年以上,每年 16000
23 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4000
24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新型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2800
25 新型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8000
26 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 800
27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減免800元,減免後每年 0
28 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

2000

29 自然人、學校及中小企業得減免設計專利年費,第四年至第六年每年減免1200元,減免後每年 800
30 設計專利年費第七年以上,每年 3000
31 專利證書費。申請發給證明書件。 1000
32 補發或換發專利證書費。 600
33 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專利師證書費。 1500
34 申請補發或換發專利代理人證書費。 1500
  辦理各類專利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繳納事由(如申請案號、註冊號、第幾期商標註冊費、第幾年專利年費、專利或商標名稱…等),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
◎約定帳號自動扣繳:本局自99年4月26日起開辦「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服務,繳款人可利用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填妥「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寄(送)本局轉送開戶銀行進行核驗手續,經核驗通過後,可使用約定帳號自動扣款繳費。(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
◎以上繳費方式如使用上仍有不便,請洽本局服務專線,電話(02)81769009(專利)或23767570(商標),本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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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97-04-18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更新日期 : 1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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