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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的圖式要如何繪製?可以用照片取代嗎?

答:設計圖式,應參照工程製圖方法,以墨線圖、電腦繪圖或以照片呈現,於各圖縮小至三分之二時,仍得清晰分辨圖式中各項細節;設計有主張色彩者,應呈現其色彩;圖式中主張設計之部分與不主張設計之部分,應以可明確區隔之表示方式呈現。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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