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有關適用不喪失新穎性或進步性例外的優惠之情事包括「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與「非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其定義分別為何?公開態樣是否有限制?

(1) 所謂「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指公開係導因於申請人之意願,不限由申請人親自為之。因此,申請人(包括實際申請人或其前權利人)自行公開或同意他人公開,均包括在內。

(2) 所謂「非出於申請人本意所致之公開」,指公開係申請人本意不願公開,但仍遭公開之情形。因此,他人未經申請人委任、同意、指示、違反保密義務或以非法手段脅迫、詐欺、竊取發明所致之公開,均包括在內。

(3) 上述二種情事,包括因實驗而公開、因於刊物發表、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等,其公開之態樣並無限制。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10-07
  • 瀏覽人次 : 2075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