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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拋棄專利權,應如何辦理?

答:申請人(專利權人)欲拋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時,只要以書面來函表示拋棄專利申請權(專利權),並於函上簽名或蓋章(須與卷存簽章一致),該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即自其以書面向本局表示拋棄之日消滅。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04-12-08
  • 瀏覽人次 : 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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