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logo

:::

專利文獻有關國際專利分類版次如何標示?

1. 標示順序:分類號與索引碼的順序如下
(a) 表示發明資訊的分類號,將最充分代表該發明的分類號列於首位。
(b) 表示附加資訊的分類號。
(c) 索引碼。

2. 標示格式:
(a) 使用核心版分類表分類時: Int. Cl. (2006) B29C 44/00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4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6 附加資訊--- 分類號
(b) 使用進階版分類表分類時:(目前公報使用版本) Int. Cl. B23K 26/40 (2014.01)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4 (2006.01) 發明資訊--- 分類號 A43B 13/06 (2006.01) 附加資訊--- 分類號 B29L 31/50 (2006.01) 附加資訊--- 索引碼

*索引碼僅進階版分類表使用。
*版本標示:應該在該分類號的後面的圓括號內標明。然而,應該注意的是,所有早於「(2006.01)」的版本標示,應該換成「(2006.01)」。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0-10-12
  • 瀏覽人次 : 80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