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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以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後,智慧局多久可以向韓國取得電子檔案?

答:兩局每月進行二次交換,約需15個工作日左右。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1-07-14
  • 瀏覽人次 : 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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