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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權證明文件可以用電子檔為之?

答:申請人如以本局規定之電子檔檢送優先權證明文件並釋明與正本相符者,則 無庸再檢送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該電子檔僅得以光碟片(DVD)檢送。
(一)本局認可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來源如下:

1.外國專利專責機關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光碟(DVD)之電子檔。
2. 外國專利專責機關以網路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
3. 以外國專利專責機關核發之紙本優先權證明文件自行掃描製作之電子檔。紙本掃描時,圖檔格式應為JPG、TIF、GIF或BMP檔案,掃描解析度300x300DPI以上,再合併轉成A4直式列印格式、可讀取、且不含保全之PDF檔案。每一優先權證明文件原則上應為1個檔案。

(二)本申請書所附送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之【唯讀】DVD光碟,該光碟可為外國專利專責機關核發之優先權證明文件DVD光碟片或其複製片;或前述(一)2、3電子檔燒錄之DVD光碟片,如主張複數優先權之案件,於燒錄該光碟片時,請將2個以上之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檔燒錄於同一片光碟。光碟片上應註明所有優先權基礎案案號。

  • 發布日期 : 103-01-02
  • 發布單位 : 專利行政企劃組
  • 更新日期 : 111-07-14
  • 瀏覽人次 : 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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