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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序列表是否列入說明書計算超頁費

關於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6項規定之序列表是否列入說明書計算超頁費,說明如下,請 查照。

  1. 依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6項規定:「發明專利包含一個或多個核苷酸或胺基酸序列者,說明書應包含依專利專責機關訂定之格式單獨記載之序列表,並得檢送相符之電子資料。」序列表應屬發明專利說明書之一部分。
  2. 惟序列表之描述方式不同於一般發明專利說明書之文字表達,且經常頁數龐大;此外,審查人員審查序列表之重點通常在於比對、檢索,而不似文字描述必須一字一句理解其涵意,因此美、日、歐、PCT之專利實務,計算超頁費時,特別將符合一定標準格式之序列表排除在外。
  3. 為減輕申請人負擔,並利於審查人員進行比對、檢索,爰參考美、日、歐、PCT之實務作業,依專利規費收費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及第7款規定,核算發明專利申請實體審查及再審查申請費之說明書超頁費時,如申請人依專利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6項規定檢送與序列表相符之電子資料者,其序列表不列入計算超頁費。

函釋日期:103-05-19 智法字第10318600530號函
相關法條

  • 發布日期 : 103-05-19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更新日期 : 110-09-02
  • 瀏覽人次 : 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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