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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有關專利之再授權與轉讓之異同

有關來信詢問專利轉授權與轉讓之差異,向您說明如下:

專利授權係指專利權人將專利之實施權,即製造、為販賣之要約、販賣、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等權限授予他人實施,而專利轉授權則是將自專利權人授予之實施權,再轉授權給第三人實施,在專利授權、轉授權之情況,不會發生專利權人變動;專利轉讓則係指專利權人將其專利權轉讓與受讓人,專利權人因而產生變動。詳細說明可參考專利法逐條釋義有關專利法第62條之內容說明。


函釋日期:110-03-24(電子郵件)
相關法條:專利法第62條

  • 發布日期 : 110-08-27
  • 發布單位 : 國際及法律事務室
  • 更新日期 : 11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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