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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7、何謂申請商標註冊應以一申請案一商標的方式為之(商19Ⅳ)?

商標經審查核准註冊後,取得ㄧ商標權,故不得在同一申請案中提出二商標的註冊申請,或就單一註冊商標主張不同的使用權利。所稱「一商標」,依一般社會通念及相關消費者的認知,有使人認識其為指示單一商業來源的印象者屬之。縱中文和英文涵義完全無關;或二個圖形,並置於同一圖樣上,依客觀事實觀察,其整體呈現的商標足以使相關消費者產生單一商業印象者,仍屬於「ㄧ商標」,但是否會因此產生取得不同商標權的疑慮,應就實際申請註冊的商標圖樣呈現商標的情形個案判斷。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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