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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6、商標已核准審定但尚未公告註冊,可以申請分割?

核准審定後註冊公告前申請分割者,智慧局將於申請人繳納註冊費,經註冊公告後,再進行商標權分割(商施27Ⅲ)。

  • 發布日期 : 101-11-3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09-01-21
  • 瀏覽人次 : 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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