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經繼承而未辦理移轉登記時,商標權雖仍然存續,惟因未辦理移轉登記,第三人可能因不知繼承人是否有繼續使用註冊商標,而主張該商標無正當理由繼續停止使用已滿3年而申請廢止其註冊,徒增訟累。建議繼承人應辦理移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