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罰則的規定,第95條、第96條及第97條僅明定侵害商標權、團體商標權或證明標章權的情形時,行為人應負刑事責任,並未包括團體標章權。故團體標章權被侵害時,依商標法第68條及第69條規定,行為人僅有民事侵權責任。但其行為若該當刑法的偽造私文書罪,則依該法規定仍可能負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