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規費清單(101年7月1日起生效)
商標規費清單(101年7月1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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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請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指定使用在第1類至第34類商品 |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在20個以下 |
每類新臺幣3,000元 |
同類商品中指定使用之商品超過20個 |
超過20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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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使用在第35類至第45類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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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類新臺幣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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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使用在第35類之特定商品零售服務,超過5個 |
超過5個,每增加1個加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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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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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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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減收新臺幣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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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與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相同 |
每類再減收新臺幣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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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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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類新臺幣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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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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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新臺幣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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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註冊申請費 |
商標或團體商標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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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標章或證明標章 |
每件新臺幣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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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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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申請案 |
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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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證明標章權或團體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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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割後增加之件數,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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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確定前申請分割 |
加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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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申請費 |
變更註冊申請事項或註冊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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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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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變更申請案中同時申請變更多件相同事項 |
依變更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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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縮註冊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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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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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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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權或再授權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授權或再授權多件相同事項 |
依授權或再授權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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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授權或再授權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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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登記 |
--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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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移轉登記申請案中同時申請移轉多件相同事項 |
依移轉登記案件數計算,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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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設定登記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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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權消滅登記 |
每件新臺幣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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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 |
每類新臺幣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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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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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
每類新臺幣7,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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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異議、評定或廢止 |
每件新臺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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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證明書件 |
每份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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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案卷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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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或換發註冊證 |
每件新臺幣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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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各類商標申請事項,應繳規費者,請以下列方式,擇一為之: ◎現金:限臨櫃繳納,不可郵寄。 ◎轉帳(ATM、網路ATM、網路轉帳、行動支付)、電匯或至合作金庫銀行任一分行填寫「聯行存款憑條」存款繳納:請務必使用本局繳費單上提供之繳費帳號繳費,以利本局對帳。 ◎票據:限即期票據(支票、匯票、銀行本票,票據上所載日期不可晚於送達本局日期)、受款人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並請記載「禁止背書轉讓」。 ◎郵政劃撥:劃撥帳號00128177、戶名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劃撥單通訊欄請加註繳納事由(如申請案號及第◯年專利年費、第◯號商標申請案之註冊費、註冊第◯號商標延展案等。尚未取得申請案號者,請註明專利或商標名稱),本劃撥帳號請勿以電匯或轉帳方式辦理。 ◎約定帳戶扣繳: 上述繳費方式如有疑問,請洽商標服務台:02-23767570 |
檔案下載
- 全國性繳費(稅)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下載PDF189 KB下載次數:10661
- 發布日期 : 101-11-20
- 發布單位 : 商標權組
- 更新日期 : 11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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