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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民商上字第2號民事判決

判決分類: 民事判決
判決日期: 105-04-07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68條第1、2款、修正前公平交易法第20條第1項第1、2款、第24條
判決簡旨: 未達著名商標或相關事業或消費者所普遍認知之表徵程度,得引據修正前公平交易法第24條(現行第25條)規定,禁止他人使用相同或近似文字作為公司中文名稱特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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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5-06-04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5-06-06
  • 瀏覽人次 :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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