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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民商訴字第36號

判決分類: 民事判決
判決日期: 106-06-06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5條第2款、第68條第1款、第69條第3項
判決簡旨: 「善意先使用」之核心概念,是要善意為自己獨立使用後來為他人註冊的商標,而不是經他人同意授權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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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6-10-05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6-10-05
  • 瀏覽人次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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