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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行商訴字第98號

判決分類: 行政判決
判決日期: 106-01-11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29條第3項
判決簡旨: 將著名商標結合不具識別性部分申請註冊,且該不具識別性部分亦有致商標權範圍產生疑義者,經由申請人廣泛使用是否已使該不具識別性之部分脫離原先概念,與整體商標圖樣結合成為一不可分割單元,而無須將該不具識別性部分聲明不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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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7-05-07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7-05-07
  • 瀏覽人次 :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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