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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法院106年度行商訴字第89號

判決分類: 行政判決
判決日期: 107-03-29
相關法條: 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
判決簡旨: 系爭商標於申請註冊時,既經由據爭著名商標所有人之同意而依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於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取得併存註冊,且該同意書中亦未附有其他限制條件,客觀上自得認定據爭著名商標所有人已允許系爭商標併存於市場,而排除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1款前段混淆誤認衝突條款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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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 107-06-05
  • 發布單位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 更新日期 : 107-06-05
  • 瀏覽人次 : 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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